摘要:1948年我家才有房子
2011健康快乐每一天(378号)
1948年我家才有房子
到了1948年,我家终於有了一间半住房了。我记得在搬离借住的房子头天晚,上我母亲痛哭了一场。我虽只有七周岁,也理解到母亲的心情。虽住进了新房但部分楼板等工序尚未完工,还须继续完善。祖父拥有的山林还有两棵大松树,可以砍来锯木板做楼板用。还是那四兄弟得寸进尺,强行砍倒属我祖父之树,霸为他用。恰好这时解放军路过岑脚山下,无奈我父亲求助解放军,解放军战士立即阻止他们搬运并送交区政府处理。我父亲非常感谢解放军的救助,相信人民政府会给贫苦人民当家作主。接着我父亲积极参加支前活动,在全县解放前夕,支前半个多月,回来后参加民兵协助解放军剿灭国民党残匪,接着参加土改运动,多次上台控诉日本鬼子残害中国人民和受到国民党反动政府的欺压过程,土改斗地主时人民政府重审了我父状诉案子,判定对方霸屋基事实,并赔尝屋基半间。从此,我家冤案平反,父母亲杨眉吐气。恶有恶报,叔伯四兄弟被政府定为恶霸地主成份,其老四被关押……关押后将以罪状多少给以定罪。据说再有一份罪状就可能被判死刑,所缺的这份罪状就是我家的冤案,村里动员我父去申诉。此时老二急忙找到我父请求不要上诉状,并跪在我父前求救其老四一命。我慈祥的父母亲还是放他们一码,答应不再上诉。“老四” 判刑送劳改。
人民政府为人民,广大穷苦百姓翻身作主人。1950年,我家不仅有了保证的房屋而且得到一间屋基赔补赏。这一间房在1957年建成,1970年我30岁时父亲写文书确定为我家所有。